我的臉書跳出四年前的動態回顧:支持婚姻平權🌈
四年前的我在貼文寫下:
「
因為婚姻平權的議題,讓基督教飽受社會批評,身為第四代基督徒的我,從未見過社會對基督教如此反感……
這讓我非常擔憂,我所信仰的,是散播愛與幸福的宗教,少數人刻意對教義、對「愛」的詮釋扭曲。
我承認聖經的部分經文或許已與現代人類的生活價值取向有所偏離,舉例來說,目前台灣的法律准許宗教自由,然這點不是就違反聖經十誡中所揭示的第一誡嗎?但,怎沒聽到基督徒用力批判膜拜偶像之異教徒的聲音?再說,聖經教導我們世界是創造論,可是,教育當局甚至整個科學界都是充斥進化論的論述,怎麼也沒有人抗議進化論的論述嚴重違背聖經、要求修改教科書?
顯然,有人是選擇性的要求他人遵守聖經的律法。
我想,身為基督徒,信望愛確是我們信仰的主旨。
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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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過去了,台灣社會確實有進步一點。 隨著同婚專法通過,一些阿公阿嬤發現「欸?好像同婚也不會怎麼樣啊!爸爸媽媽都還在、爺爺奶奶也沒有消失嘛!」
所以大家對同婚的接納程度又更高一點。
但是同志真的被社會完全接納了嗎?也沒有。
上個禮拜彩虹平權大平台來拜訪我,告訴我目前同志家庭 #收養小孩 的困境。
關於收養小孩的議題,
現在社會上許多需要被收養的孩子,多半是因為原生家庭出問題。
有些孩子飽受家暴之苦、有些孩子是未成年意外懷孕的單親媽媽生下的、有些孩子的爸媽賭博酗酒徹夜不歸,於是社工們會協助尋找,是否有合適的家庭願意收養這些孩子。
異性戀夫妻、或未婚單身人士,如果你很有愛心、經濟狀況良好、個性正常、願意細心照顧孩子的,經過相關單位的仔細評估,就可以收養小孩。
但唯獨同志家庭不行。
這件事情很奇怪,現在的法律規定,連單身未婚者都可以收養小孩了,為什麼同志伴侶不行?小孩多一個人照顧,不是很好嗎?
更何況,收養程序那麼嚴格,能通過評估的同志伴侶,想必條件都很優秀。
從這個案例,我們知道同志伴侶並沒有和異性戀一樣受到同等對待。還有許多事需要我們共同來努力。
看到彩虹平權大平台的朋友們,多年來不斷為同志族群的權利努力,我非常感動。
宜瑾答應,將來在立法院的修法工作上,一定會支持!「愛」不分異同,我們的法律是用來保障人民的,而不是用來打壓同性戀的。祝福你們,我們一起加油!
#loveislov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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